京建发〔2020〕31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执行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4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现将施工现场返京劳务人员管理要求明确如下:
一、劳务人员返京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通告》规定向工程项目属地社区(村)报告返京人员到京时间及人员数量。
二、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京建发〔2020〕19号)要求,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配备专职卫生员,做好体温监测、通风消毒等工作。
三、所有新进场的返京劳务人员,均应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集中观察14天,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集中观察期间,不得离开施工现场、生活区,可以组织安全培训、防疫教育和施工生产等活动。项目管理人员可按照上述规定在施工现场、生活区集中观察。
四、所有新进场返京劳务人员的居住、就餐、施工作业等,应按照分批次、分区域、分时段的原则实施统一管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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