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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
关于颁发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京建市[2004]9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我市组织编制了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经审查同意,现批准发布,自2005年4月1日执行

    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的依据。

    本定额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解释和管理。

 

  20041231 

说  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

二、费用定额包括:综合费用、利润、税金。

三、综合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四、各项费用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单层住宅:指各类单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2.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的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3.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他各种用途建筑物。

(二)装饰工程: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概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地铁工程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它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

(四)建筑室外工程:概算定额第四册建筑室外工程所规定的室外工程。

(五)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它构件。

(六)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建筑工程中的地下降水、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护壁。

(七)仿古建筑:概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八)安装工程

1.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2.其它:指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室外的电缆敷设、架空线路;地铁工程中的通信、信号、人防、机电工程。

(九)市政工程:市政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程。

(十)地铁工程:地铁的土建工程及轨道工程。

(十一)园林工程:概算定额第十册园林工程所规定的庭园、绿化工程。

五、有关规定

(一)单层建筑不分使用功能、檐高均执行单层建筑的取费标准;单层建筑带地下室或设备层的仍执行单层建筑的取费标准。

(二)独立的地下工程执行公共建筑檐高25m以下的取费标准。

(三)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

(四)单项工程的檐高不同时,以最高的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五)建筑室外的地下降水、管道、路灯仍执行建筑室外工程的取费标准。

(六)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执行安装工程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的取费标准。

(七)在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取费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的相应取费标准。【变电部分~低压柜出口之前,执行“安装工程 其它”】

六、计算规则:

(一)建筑、构筑物、建筑室外、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建筑、道路桥梁、市政管道、地铁、庭园等工程的综合费用均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二)装饰、安装、绿化等工程的综合费用均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三)利润:以直接费及综合费用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税金: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一、综合费用

定额编号

项目

计费基数

费率(%)

1-1

建筑工程

单 层 建 筑

直接费

12.60

1-2

住  宅

檐高

25m以下

12.40

1-3

25m以上

13.20

1-4

公共建筑

25m以下

12.70

1-5

45m以下

14.30

1-6

45m以上

14.80

1-7

装饰工程

人工费

95.00

1-8

构筑物

直接费

12.70

1-9

建筑室外工程

11.00

1-10

钢结构工程

6.00

1-11

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桩基础

9.20

1-12

仿古建筑

12.90

1-13

安装工程

住宅

檐高

25m以下

人工费

95.00

1-14

25m以上

112.00

1-15

公共建筑

25m以下

105.00

1-16

45m以下

126.00

1-17

45m以上

142.00

1-18

其它

119.00

1-19

市政工程

道路、桥梁

直接费

14.20

1-20

管      道

13.50

1-21

地铁工程

土      建

直接费

12.50

1-22

轨      道

6.60

1-23

园林工程

庭      园

直接费

11.30

1-24

绿      化

人工费

38.00

二、其它费用

定额编号

项 目

计费基数

费率(%)

2-1

利 润

直接费+综合费用

7.0

2-2

税 金

直接费+综合费用+利润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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