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发[201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2013年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部党组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对国土资源系统廉政专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廉政专项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动态排查廉政风险、动态完善制度。重点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审批权力下放,以及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排查新的廉政风险点、确定新的风险等级、完善工作流程,制定管得住、好操作的制度措施。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国土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国土资源管理创新机制、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廉政风险教育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的建设和落实,缺什么补什么,健全完善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促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教育和监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点针对下放到市县局、乡镇所的行政审批权、项目管理和资金支配权、行政执法权等,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在下放行政权力的同时切实强化服务和监管,并指导基层对新设立和授权行使的行政权力,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措施,防止一放了之。要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总结和推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三)加强廉政风险预警管理。重点围绕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动态跟踪掌握廉政风险,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次有效的预警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廉政风险预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和廉政风险预警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健全完善制度的措施及意见。要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的落实。 (四)认真做好康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验总结。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管理廉政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全面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总结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的实践成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各省要在10月份组织开展本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的自查评估工作,并于10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部,部将适时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经验交流会。
二、推进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 (五)认真做好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完善的市场规则和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积极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深入开展相关工作调研,研究提出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议方案。 (六)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各地要按照《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党发【2011】1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积极推行市、县网上交易系统作为省级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的子系统,在一个平台上运行。尚未建立网上交易和监管系统的地方,要采取切实可行施,抓紧落实。 (七)进一步加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机构管理。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机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机构运行的监管,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中各个环节的服务工作,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土地和矿业权转让服务等工作,切实发挥好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机构的作用。积极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八)全面排查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对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环节,逐个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和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竞争选择,推行重大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和监理制。 (九)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的监管。各地要对近三年来省域内跨市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10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部。要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解剖典型案例,分析发生问题的特点和成因,研究有效的对策措施。要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公开交易,有条件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公开交易和监管平台,并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资金管理专户,跨市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的主体必须是有关市县政府。 (十)着力推进重大项目扣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要深化制度改革和创新,充分运用“制度十科技”手段,着力推进项目立项论证、资金安排、工作进度和项目成果等项目信息公开,积极推行单位项目计划与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职工劳务报酬等财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监督,形成全员参与、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项目经费监管责任制,对出现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奖优资格,并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四、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情况的检查 (十一)对各地监督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拟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抽调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系统进行检查。重点围绕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措施,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情况、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情况、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并拟于8月份组织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通过检查评估,促进构建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特点的、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格局和机制。 (十二)注重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大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宣传教育,注重挖掘和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宣扬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秉公用权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树立精神示范和行为标杆,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社会正面影响力和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渗透力,通过先进典型的精神示范和行为引导,彰显国土资源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树立国土资源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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